AJ
2013年3月21日下午12:28

一些厌食症和神经性贪食症的标准一开始就太武断了……似乎它们一开始(从医学观点来看)是诊断指南,然后演变成强制性参数,在正式诊断之前,每个人都必须满足这些参数。(我把这种转变归咎于保险公司。)我的文件上一直写着“神经性厌食症”,但严格来说,我几乎从来没有“真正的”厌食症——即使在临床上体重消瘦的情况下,我仍会定期来月经,不采取避孕措施。
我认为对厌食症和贪食症应该有一定的标准,但它们应该更多地是认知或行为上的,而不是身体上的。(这也是有风险的,因为显然每个人的障碍在思想和仪式方面表现得略有不同。)其他精神/大脑疾病也是这样诊断的;为什么不是厌食症和暴食症?不需要满足特定诊断的所有标准也可能是有益的。(同样,我可能搞错了,但我认为其他神经精神疾病也是如此。)只是我太多想法中的一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