艾莉森
2013年3月21日上午11:42

我非常同意你说的话。当我入院时,我的体重指数是18.6,除了体重以外,符合厌食症的标准。我从来都不是一个暴食狂喝的人,但却是一个暴食狂喝的人……所以暴食症也过时了!我有一个ED已经20年了,仍然努力说服自己我有一个问题。所以当我最后一次接受ED NOS诊断时,你可以想象为什么我感觉被打了一巴掌。我差点放弃治疗,因为“我没有问题!”我还没有好到患上厌食症或暴食症的地步。从那以后,我不得不向自己证明我有其中之一,所以我在一个方向上增加了我的行为,只是为了说我有问题....愚蠢的是,现在我陷入了一个我试图摆脱的怪圈……都是因为NOS!!!! :'-(